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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返聘最新政策!

2026-10-17



人社部等五部门出台《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》,自2026年7月1日正式实施,为退休返聘群体划定用工准则,补齐超龄就业人员的权益短板,很多退休再就业人员关心的问题有了明确答案。 很多人容易混淆,退休人员办理退休、领取养老金之后,和用人单位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,属于劳务用工关系,不再签订劳动合同,单位需要签订书面用工协议,写清薪资、岗位、工作时间、工伤保障、解除协议条件等内容,口头约定不受充分保护。 新规最大亮点,是工伤保险保障。用人单位招用退休返聘人员,应当为其缴纳工伤保险。一旦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,可以申请工伤认定,享受相应工伤待遇,改变了过去很多返聘人员受伤后维权难的局面。需要注意,单位无需再为返聘人员缴纳养老、医疗保险,退休人员原有养老金、医保待遇正常发放,不受返聘工作影响。 在薪酬与劳动保护上,政策明确,劳动报酬要按月足额发放,不得拖欠,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安排高危、有毒有害岗位,必须落实劳动保护,合理控制加班,加班报酬也要按约定支付。企业不能无理由随意辞退返聘人员,解除用工需要按照协议约定执行。 同时,新规也划定限制。退休返聘人员不享受劳动合同法里的经济补偿金、带薪年假、失业保险等劳动福利。如果双方产生薪资、赔偿纠纷,优先按照用工协议协商,协商不成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权,和普通劳动仲裁流程有所区别。 对于打算返聘的退休人员,签约前务必仔细阅读协议条款,重点确认工伤保险购买情况、劳动报酬、岗位风险、离职赔偿等内容,留存用工协议、工资转账记录等凭证。用人单位也要合规用工,规避用工风险。 退休返聘既能发挥老年人才经验优势,也需要守住安全和权益底线。大家不要轻信网上“返聘可继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”等不实传言,政策细节可以拨打12333咨询。 特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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